“原则声明”是赤道原则的核心内容,包括审查与分类、环境和社会评估、适用的环境和社会标准、环境和社会管理系统和赤道原则行动计划、利益相关方参与、投诉机制、独立审查、承诺性条款、独立监测和报告、报告和透明度共十项原则。
赤道原则金融机构仅会为符合十项原则的项目提供项目融资和与项目关联的公司贷款。 这十条原则分别对应项目融资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2]: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阶段,涉及赤道原则第1、2、3、7条原则;
第二阶段,签订贷款合同阶段,涉及赤道原则第4与第8条原则;
第三阶段,项目存续期管理阶段,涉及赤道原则第9条原则;
全阶段,赤道原则的第5条与第6条原则是关于项目的信息披露、资源可持续性管理等问题的管理原则,将贯穿于整个项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