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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资源化

节能是第六大能源。碳中和背景下的节能是控制能耗量,满足能耗限额,而不仅仅是能耗计算量。要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强度及总量的双控,满足能耗限额和碳排放配额,不仅要重视设计,更要重视运行和能源管理。应该在城区尺度上加以权衡和协调。


实现碳中和能源系统管理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有2个:一是运行管理人员的社会地位、技术素质、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需要大幅度提高,要像重视设计人员那样重视运行管理人员;二是运行管理的数字化和智慧化。这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


根据我国国情,建筑节能的重点对象可分成3类:第一类是北方集中供暖的城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占建筑运行总碳排放的60%以上),第二类是除集中供暖以外的公共建筑(占近24%),第三类是除北方集中供暖以外的城镇居住建筑(占16%)。对于第一类,既要重视新建建筑的设计,更要重视既有建筑集中(区域)供暖系统的运行(公共建筑)和改造(居住建筑),特别是以前没有完成供暖分户计量的建筑,是建筑领域实现碳中和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努力做到新增居住建筑净零碳排放,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实现碳排放减量。对于第二类,应实现严格的能耗限额,并逐步实行电费超限额加价,以及限额交易等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政策。对于第三类,对新建居住建筑开展能耗限额性能化设计,以及菜单式全装修房设计,并建立相应条例法规,限制大拆大建和“颠覆式”装修;对既有建筑,有条件的实行以改善热舒适性为主要目的的节能改造,对各种家用电器或耗能设备实行高等级能效标识的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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