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简称“联交所”)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指引》(简称《ESG指引》),规定发行人须每年发布ESG报告,定期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其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ESG指引》在环境和社会两个主要范畴的11个层面下,载明供发行人汇报其绩效的32个关键绩效指标及11个一般披露指标。
《ESG指引》要求披露范畴、层面及指标
2015年12月,联交所对《ESG指引》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即解释”。2019年5月,联交所发布建议修订《ESG指引》的咨询文件,拟在ESG报告新增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此次修订意见主要包括缩短刊发ESG报告的时限、ESG报告无纸化、管治架构、汇报原则及范围、气候转变、环境关键绩效指标、社会关键绩效指标及独立验证八个方面,若落实有关建议,拟自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实行修改后的《ESG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