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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等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商业模式更加多样。但同时,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也造成一定影响,在营商环境、支持政策、资金融资、信息获取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针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当前遇到的困难,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


《实施意见》围绕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从市场开放、政策支持、企业经营、沟通反馈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支持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解决现有政策 “最后一公里”落地困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其中,特别提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提出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了绿色债券、拓宽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增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提升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水平等措施。


一、民营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国际市场开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受到新冠疫情、国际经济环境变化、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等一系列内部和外部因素影响,当前部分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市场、资金、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我国民营企业的改革发展,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各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提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依靠改革优化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二、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实现我国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正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表现形式。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资源压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正是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我国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从2012年约3万亿的总产值,到2018年实现7万亿总产值的突破,年均增长超过15%。根据相关机构预测,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的总产值将会超过8万亿元。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进行技术创新、装备发展和新兴领域市场开拓的重要主体,为我国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技术、装备和人才支撑,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以环保产业为例,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涉及的9285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为小微型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方法》,列入统计的环保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3.6%、24.8%,小、微型企业数量占比为71.5%。


IIGF观点 | 绿色金融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图1)

图1 环保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分布(2018年)

数据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


三、民营节能环保企业面临融资困境


节能环保产业的高新技术性要求大量资金的投入,节能环保相关项目的建设也有大量资金需求,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民营节能环保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各行业民营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映射,同时也具有节能环保行业本身的特征:


金融机构更偏好央企与国企。大型的央企和国企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金融机构自身具有风险把控、商业盈利的需求,因此更偏向给大型央企国企提供融资服务。民营企业不具备资源和资金优势,特别是民营节能环保企业,以小微型企业为主,规模较小、资信评级较低、抵押担保能力较弱,普通存在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节能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型产业,其发展对国家和政府的依赖性较高,政府投入是其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模式较为传统,主要包括企业自筹、商业银行信贷、财政专项拨款等,尚未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环保企业为例,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2018年调查涉及企业融资总额1060.3亿元,其中银行及信用社贷款额936.7亿元,占88.3%,企业债券融资、私募股权融资、财政拨款及政策性贷款额分别为61.5亿元、8.5亿元、5亿元。


IIGF观点 | 绿色金融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图2)

图2 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融资类型分布(2018年)

数据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


节能环保项目具有正外部性。大部分节能环保项目具有环境的正外部性,例如水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项目完成后具有良好的外部效益,公众都能享受到优美自然环境带来的益处,但是此部分外部性难以实现内部化,造成相关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且收益率不高,因此对金融机构缺少足够吸引力。


金融管控持续收紧。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清理非标业务以防范金融风险,节能环保企业无法通过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渠道进行融资。金融机构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融资持审慎态度,而传统的金融产品设计中没有考虑节能环保轻资产行业的特点,造成节能环保项目融资难度进一步增加。


节能环保合同履约不到位影响行业预期。节能环保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例如环境治理市政设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契约精神欠缺,对合同约定履行不到位,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节能环保企业因地方政府拖欠账款严重影响其资金链与企业运作,进而影响资本市场对行业发展的预期,进一步增加融资难度。


四、绿色金融是化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途径


绿色金融是沟通金融和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渠道,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绿色标准逐步统一,持续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领域,帮助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对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绿色信贷。银行信贷是民营节能环保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其所在地节能环保发展需求,根据节能环保企业主要经营特点,陆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持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信贷融资担保方式。针对节能环保企业自身的高新技术特征,以及节能环保项目运营特点,创新开发特许经营权质押、林地经营权抵押、公益林和天然林收益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等质押方式,推出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排污权融资等绿色信贷创新产品。


绿色债券。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国家层面颁布多项政策文件推动中国绿债市场发展,对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发行流程、存续期管理做出规定。针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在发行债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发布了相应的优惠和激励政策,例如降低发债门槛、简化发债手续、提供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


绿色基金。绿色基金融资期限较长,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更具适应力,可以有效应对传统融资工具在节能环保项目中的期限错配问题。绿色基金潜在的资金来源广泛,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潜力,可根据企业和项目灵活设计个性化产品,可以为多数以轻资产为主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凭借其专业资源整合能力,帮助被投资企业成长。以政府资本发起成立的政府绿色引导基金是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途径,通过政府与市场双方驱动,引导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产业,可以有效缓解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


五、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政策建议


为了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拓宽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强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市场信息披露,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制定包括节能环保企业在内的绿色企业、绿色技术相关认定和评价标准,降低绿色金融产品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认证成本。参考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认定评价标准,制定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产品分类目录。


加强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推进银行业信贷激励和惩罚机制建设,降低绿色信贷的风险资本占用权重,针对绿色信贷采取定向降准措施,适当调高绿色信贷在MPA考核中的权重占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资指引,给予相应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分支,加强财税部门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通过贴息、担保、奖励、税收减免和返还等激励措施支持绿色金融。


强化市场信息披露。加强对绿色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企业的信息披露,提高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资金的信息披露程度,探索第三方评估认证制度,防止项目“漂绿”,确保资金真正服务于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


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特征,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解决融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建立绿色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探索形成“国家财政部门、银行、保险”风险共担模式,保险公司承担部分绿色信贷风险,国家财政部门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和利息补贴。丰富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地方政府债等绿色债券等产品创新。


参考文献

[1]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陈向国.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新机遇[J].节能与环保,2020(08):22-23.

[3]杨瑞. 绿色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影响因素研究[D].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4]徐辉.浅析中小环保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J].中国集体经济,2020(07):95-96.

[5]樊元生. 抓住新一轮政策机遇 推动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解读《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005/t20200526_1228921.html.


作者:

黎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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