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
编者按
绿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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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陈姝含
近日,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言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如何顺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体现粤港澳大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的理念?如何实现“建设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这一战略定位?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表示,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在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绿色发展合作共赢
近两年,国家政策支持为绿色金融在湾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2019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纵观《规划纲要》,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全文。《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在大湾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
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部分,重点提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务首席联络官洪为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且作为内地接受与进行海外投资的枢纽,聚集了大量双向投资资金。“将粤港澳大湾区的项目放到香港去做融资,大湾区既可以吸收国际资本,又能给国际投资者创造一个有回报的空间。这是双赢的局面。”
“可以看出,绿色金融发展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绿色金融是促进大湾区生态环境改善,污染治理端口前移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大湾区内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日趋明显,促发了加强绿色金融供给的需求。推进三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任务目标,也带来巨大的绿色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
王遥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是担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重要角色,通过绿色金融合作,大湾区将为“一带一路”沿线绿色发展提供绿色投融资和绿色技术等方面的有效支持。此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国际化程度高,通过不断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对于推动大湾区深度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加快构建和引领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大有可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具有绝对优势。王遥向记者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开放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创新土壤、成熟的资本市场、完备的产业体系赋予其广阔的合作潜力和优势。大湾区是目前国内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区域之一,作为国内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大湾区金融合作有助于其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
在王遥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具备五大优质的条件。第一,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创新持续推进,为绿色金融合作创造了基础性和前提性条件。第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了“腹地”。第三,大湾区发展融入国家战略大局,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了政策环境。第四,大湾区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创新环境,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了新动力。绿色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第五,三地绿色金融领域创新实践的开展,为大湾区合作提供了经验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曹明弟向本报记者分析了粤港澳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他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具备绿色金融合作的良好基础。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经建立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开发了一些创新性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了一批绿色金融机构和第三方配套服务体系。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作为全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二,在碳排放权交易中建立了丰富的制度、经验和客户。香港近年来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除特区政府2019年成功发售绿色债券以外,还从2015年就积极推动内地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澳门则充分利用澳门的中葡平台优势,推动大湾区与海外的葡语国家的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以点带面扩大合作领域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但各种现实挑战也不容小觑。王遥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存在国际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普适性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亟须优化,金融市场环境有待改善;二是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可持续金融服务有待加强;三是外贸依存度高,金融支持脆弱性强。
王遥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具有独特性挑战。第一,大湾区是唯一一个实施两种政治体系与经济制度的金融湾区;第二,存在不同的货币种类和多种流通特性;第三,税务制度存在差异;第四,移民和外籍居留人士带来的种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学特点等;第五,绿色标准不统一阻碍绿色金融合作;第六,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差异影响绿色金融合作。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当前所面临的挑战,王遥提出九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大湾区内各城市的绿色金融功能定位。二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三是积极争取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政策支持。四是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机构集聚,创新和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五是建立大湾区绿色金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六是建立覆盖整个大湾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机制。七是加快推动大湾区在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制定与实施领域的合作。八是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领域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互联互通。九是加强绿色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洪为民从法律角度建议,自然人和法人合法从政府或政府机构得到的产权和收益权,依法可以自行分配。他以生态山体修复项目为例向记者讲道,荒山均为国家所有,当企业获得该项目经营权,又恰逢面临政府领导换届,合同细则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进行此类项目融资,投资者将格外谨慎,特别是国外投资者。
曹明弟建议,总体按照“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原则,以“实质大于形式”的方式率先推动在有共识的领域直面挑战,取得突破。然后以点带面,逐渐扩大合作领域。
政策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经济转型升级
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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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陈姝含
近年来,绿色金融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我国重大发展战略,虽然其绿色金融发展仍在起步阶段,但在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能够带动全球绿色经济的稳步发展。
独具先天优势
毕马威中国商业报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主管合伙人朱文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的“底色”就是绿色,并且粤港澳大湾区的定位与绿色金融的契合度非常高。
2019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将“绿色发展,保护生态”作为基本原则之一,不仅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同时要求“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
在朱文伟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四个中心城市,自身均在绿色金融领域拥有绿色金融的发展基础和经验。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已经开展了部分绿色金融支持工作。例如: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绿色债券资助计划”,公布《绿色金融策略框架》等。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沟通的重要平台,已经拥有成功发行多币种绿色债券的经验。广州和深圳作为我国广东省两个核心城市,分别拥有: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推动绿色发展专业机构。
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发展汇聚了国家、地方/特区政府、监管机构、企业、投资者、协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多方面支持。朱文伟分析称,近年来,中国政府在重要会议上不断提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大湾区高层定调的管理支持。地方/特区政府、交易所等也不断推出新政策,推动绿色概念的不断深入。2019年9月,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宣布计划成立“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通过与广东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及澳门银行公会合作,促进大湾区的绿色与可持续发展。
可借鉴国际经验
有学者调研发现,与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条相对完善,但工业比重较其他湾区高,呈适度的重工业化趋势,且生态环境水平也有待提升。这给“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这一大湾区战略定位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事实上,朱文伟在总结国际几大湾区保障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归纳出了三点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
首先,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是旧金山湾区,先后发布了“优先发展区规划”(PADs)、“优先保护区规划”(PCDs)、《可持续社区与气候保护方案》及美国最严格的绿色建筑标准及节能环保的补贴政策等。东京湾区也不断推行产业振兴扶持政策,通过财政优惠等方法,扶持新兴产业和低能耗产业快速发展。
其次,高校助力科技发展。湾区的共同特点之一是拥有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实验室。这也促进了湾区内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或通过技术创新以科技引领绿色发展。旧金山湾区充分发挥其丰富的教育资源,支持并资助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成立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奠定其成为全球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的地位。
最后,加强环境保护治理,传播绿色价值观。为了推动湾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湾区内民众的环保意识,纽约湾区组建了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咨询委员会,针对高国际化引发的环境问题拟定预警方案,推动公众、企业、智库共同参与湾区环境治理,加强资源和废弃物的处理和循环利用。东京湾区分区域成立富有公信力的环保自治体,推广环保知识、低碳经验、监督区域生态环境、开展跨区域环保交流合作等。
顶层设计是关键
对于下一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朱文伟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建立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机构。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体制机制、行政区划和三种货币并行等方面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绿色金融信息沟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协调难度,且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因此,需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机构,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协调并督促各城市间绿色金融事务处理、事项决策等工作,以建立绿色金融合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统一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的前提是建立统一可量化的绿色标准和权威的评级体制。但目前,我国部分绿色金融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例如与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绿色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标准》相比,中国在绿色项目定义和募集资金用途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绿色标准与行业产业绿色标准的差异。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应逐步通过统一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绿色评估体系、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库等,建立规范的数据收集体系;共同探索多元的绿色金融产品等,推动绿色金融的高效发展。
第三,多元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当前,绿色服务产品类型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匹配度尚需提高,绿色金融产品在湾区生态建设中的应用,以及现存的绿色发展经验的贯通尚待研究。因此,需要结合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例如通过人才红利等措施,招揽更多创新型人才以丰富粤港澳大湾区的智库体系;再如积极探索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等多样化绿色金融工具,以及碳金融和其他环保类权益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的创新。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史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