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中国发展转型的机遇与挑战
李俊峰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
一、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源起与本质
地球大气层的温室效应维护着人类及万物赖以生存的各种复杂生态循环系统的微弱平衡,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会面临严峻的威胁。自18世纪中期开始,人类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向大气中排放了上万亿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地球表面温度发生了显著变化。1972年,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要求人们关注工业化过度排放的温室气体所产生的气候变化问题。20世纪80年代后期,联合国组织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开始专门研究气候变化问题,IPCC于1990年向联合国提交的第一次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工业化以来,地球表面温度的变化超过了历史记录自然变化的幅度,这种变化正在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循环系统,需要积极应对。工业化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减排温室气体是延缓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为此,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缔约方各国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和各自能力原则,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经过多年的努力,2015年12月,公约缔约方达成《巴黎协定》,提出在本世纪末将全球的温升与工业化之前相比较控制在2摄氏度,并为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而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就是在全球范围内使人为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与大自然吸收总量相平衡,即碳中和。碳中和不是二氧化碳零排放,而是一个国家之内的净零排放,即一个国家领域内的二氧化碳排放与大自然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平衡。其目的是维持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浓度大致平衡稳定,不会导致地球表面温度的大幅变化,防止气候变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约秘书处要求,缔约方各国在2020年底之前,都要向联合国更新提高力度的2030年减排目标报告,提交面向本世纪中叶的国家低排放战略。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早在气候变化问题谈判的初期,人们就敏锐地发现,气候变化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发展问题。笔者认为,气候变化的本质是发展方式的转型,即告别资源依赖,走向技术依赖。因为资源存在有无之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资源变得稀缺,乃至枯竭,必然导致资源使用成本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不足,甚至国际纷争。因此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而技术推动型发展模式所依赖的是技术,技术是不断进步的,而且可以产生叠加和累积效应,持续推动发展,使发展成本不断下降,因此技术依赖的发展模式可以被学习、模仿、共享和可持续。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技术与发展的关系更加密切。
二、中国提出碳排放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意义与谋划准备
新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从国内来讲,这一重大宣示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乃至本世纪中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从国际来看,这一重大宣示展示了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新努力、新贡献,体现了中国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为推动全球疫后经济可持续和韧性复苏提供了重要政治动能和市场动能,也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担当,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
同时,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提出,也早有谋划。一方面,关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问题,早在2013年我国政府就组织了2050年我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那时就已经预判,我国可以在2025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基于国情,对达峰做了战略路线的估计。即煤炭消费率先达峰,为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加核电)或低碳能源(非化石能源加天然气)的发展留出空间;工业部门率先达峰,为其他行业特别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留出空间;东部地区率先达峰,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留出排放空间。为了稳妥起见,国家对《巴黎协定》自主贡献的承诺是: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尽早达峰。这一宣示,已经暗含了2030年之前可能达峰。
另一方面,关于碳中和的提法,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9月22日首次对外宣示,但实际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一问题也早有谋划。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 到2014年“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再到2018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2019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指出“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而且,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中国将全面履行《巴黎协定》,100%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些都为9月22日的重大宣示做好了铺垫。
三、中国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与碳中和的机遇与挑战
不论是碳排放达峰目标还是碳中和愿景,对中国的发展转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质上是一场国家之间发展转型的竞赛。
从挑战看,首先是碳达峰到碳中和的缓冲时间短。与欧洲相比,欧洲大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实现碳达峰,这是一个自然过程,事后才知道什么时间二氧化碳排放出现峰值,达峰之后经历漫长平台期开始缓慢下降,然后即将走向快速下降,走向碳中和。欧盟承诺的碳中和时间与达峰时间的距离是65~70年。我国则是人为设定了达峰时间表,现在二氧化碳排放仍在攀升,没有看到峰顶,实现达峰还需要做出艰苦努力,进而考虑实现碳中和。但我国承诺的碳中和时间与达峰时间的距离是30年,意味着达峰之后平台期缓冲时间很短,就要稳中有降,以致快速下降,这是我们的最大挑战,减排道路几乎相同,但缓冲期较短。
其次是单位GDP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水平较高。数据显示,中国的单位GDP能源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是欧盟的4倍多,中国单位GDP碳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欧盟的6倍多。这很大程度要依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来降低能耗、碳排放水平。
从机遇看,首先我国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且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激发更多创新活力,从根本上支撑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
二是可借鉴国际诸多先进减排经验。过去近30年,国际上积累了有关大气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碳减排、能源低碳发展的诸多经验,包括政策工具、市场设计、技术积累、管理经验甚至前车之鉴等,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利于缩短实现碳中和的进程。比如,英国伦敦和德国鲁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都用了20多年时间,东德和东欧的大气污染治理因为有了样本参照和技术进步,大概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即时间可缩短一半。
三是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不断进步。这是文明与技术进步的趋势。以光伏发电成本为例,1990年每千瓦时光伏发电成本约100美元,2000年降低到10美元,2010年降低到1美元,现在的平均水平是5美分,可实现平价上网甚至低价上网,2030年以后的成本是多少,我们还不能做出准确判断,但肯定是继续降低的。从中远期看,低碳技术的成本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助力我们降低碳排放。
四是非化石能源替代水平与能效进步表明实现碳中和具备可行性。2019年,我国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折合6000万吨标准煤。如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我国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提高到每年3000亿千瓦时,即每年可以提供1亿吨标准煤的非化石能源,坚持30年即新增30亿吨标准煤的非化石能源,如果届时能源效率再提高50%,我国能源消费量到本世纪中叶控制在30亿吨标准煤左右,我国在2050年左右有实现碳中和的可能,因此提出2060年碳中和,还有10年左右的缓冲期。
五是中国实现碳中和有市场、制度等多重优势。我国民众力量、市场选择和制度优势都会对碳中和起到促进作用。发挥好我们国家的制度优势,调动民众、企业和政府三方面的积极性,什么样的困难都可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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