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承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提出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起到重要影响,中国将进入一个全面的碳约束时代。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对有效减少整体减排成本,实现“3060”碳目标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推动气候治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重视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间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3060”碳目标达成创造良好条件。《办法》中提出在分配期初,政府以免费方式给重点排放企业分配一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配额(将适时引入有偿分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碳排放超过初始配额分配量,则需要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其他富余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此外,超排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来进行抵消,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用于抵消的CCER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等领域减排项目。
中国自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旨在涵盖全部工业部门。截至目前,全国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工作上已取得初步进展,目前已经有8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东、湖北和福建)作为碳排放正式交易试点市场。截至2020年8月,8个试点市场的排放交易已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成交量已超过4亿吨,成交额近100亿元。
预计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权正式交易将在2020年底或者2021年初时启动。“十四五”期间,我国的碳市场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多行业纳入到全行业覆盖,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第一,影响电力企业的发电成本与发电行为。发电企业实施碳减排必然要增加成本,包括碳成本、技术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同时,电力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数量和方式,将直接影响其发电行为,企业需要根据碳价进行适应性生产调节,在碳排放权价格高的时候减少火电发电量,而在碳价格低时提升火电发电量。
第二,影响电力企业能源结构。目前中国碳排放最多的行业是火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驱动传统火电企业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发电中的占比,以满足碳排放配额的限制;并将节省下来的碳排放配额进行市场交易,获取盈利。第三,影响电网规划布局。从电力供应来看,碳交易有助于推动电源结构低碳化、清洁化,同时推动电源向西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或碳排放约束相对宽松地区布局。从电力需求来看,碳交易的施行将会提高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成本,促进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使高耗能产业向低成本地区转移,电力供需形势发生变化。随着电源结构和电力供需格局变化,对电网规划布局等产生一定的影响。第四,影响风电场收益率。政策中提出超配额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方式来进行抵消,其可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等领域减排项目,因此业主单位可以将运营的风电场、光伏电场作为自愿减排项目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和审定,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以在碳排放交易机构进行交易,以此来获得除发电收益外的额外收益。发改委在2017年时暂缓了风电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此次生态环保部出台新版政策后,明年早期可能会出台CCER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届时CCER项目的申请有望重新启动。且目前CCER项目的交易价格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以北京为例,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CCER价格基本处于20元/吨以上的位置,所以即使目前没有具体的CCER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但已经有风电业主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以此锁定目前的高价格。图:北京地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均价(元/吨)以一个5万千瓦风电项目为例,一般测算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在6~8万吨/年,以目前CCER交易按20元/吨保守价格计算,在风电场20年的生命周期内,可获得收益为2400万元-3200万元之间,对风电项目IRR约0.6%左右的提升作用 。图:CCER项目收益初步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