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乌海市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海环责改字〔2018〕055号),责令企业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并做好设备的防雨淋措施,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企业按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并做好防雨淋措施,保障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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