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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丁某某等人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

重庆长寿丁某某等人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图1)


2020年4月11日,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长寿区晏家街道一无名小溪沟(长江二级支流)水质异常,表观呈黑褐色,并伴有强烈刺鼻化工异味。接报后,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立即派出执法和应急人员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通过污染物溯源、特征因子比对、痕迹追踪、大数据排查、车载GPS信号筛查等手段,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单位,抓获实施倾倒行为的丁某某等4人。


经查,2020年3月30日,重庆市大足区巨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过程中,将正规程序处置需4000元/吨左右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以600元/吨的价格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丁某某等4人实施非法处置。丁某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特意将普货货车进行改装,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并用篷布进行遮盖,于4月8日、10日先后两次从该公司将合计33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于4月10日凌晨、4月11日凌晨通过雨水管网非法倾倒。


据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无名小溪沟处置点COD浓度为4.82×103mg/L、氨氮浓度为3.25×102mg/L、挥发酚浓度为16.0mg/L、苯胺浓度为18.3mg/L、苯浓度为0.032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III类标准限值239倍、324倍、3199倍、185倍、2.2倍。4月16日,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正式移送给长寿区公安局,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次案件中,违法犯罪嫌疑人5人已被抓获,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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