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对扬州福辉不锈钢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污水未经处理,使用软管直接排放至车间外下水道,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中总铬4.74mg/L(超标2.16倍)、总镍1.41mg/L(超标0.41倍)。2019年9月11日,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月6日,高邮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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