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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南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9年6月3日和6月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靖江南洋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年造船4.8万载重吨、钢结构体生产销售、船舶修理、改造项目、新建舾装码头一座并年修理1万吨级船舶40艘的生产设施项目违反环评审批意见污水回用不得外排要求,分别在食堂、浴室、自备水厂设置三根管道,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排放污水悬浮物114mg/L(超标0.6倍)。2019年7月1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2019年8月1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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