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法治化建设,要求公民的有关行为必须以生态环境法律规定为底线。此次疫情中滥食野生动物、瞒报个人疫区接触史等现象,暴露出部分公众法治意识不强、守法意识薄弱的问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不少倡导性、激励性要求往往也落实难,企业和公众自律不到位。因此,有必要在生态环境领域强化公众的守法意识,提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
这要求公众一方面自身做到主动了解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要认识到包括滥食野生动物等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更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生态环境权利;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周围人提高守法意识,带动和影响身边更多人遵守生态环境法律,并监督举报他人违反生态环境法律的行为,让生态环境领域的守法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严格约束不文明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
习近平在2020气候雄心峰会上的重要讲话 正式宣布碳排放与新能源装机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