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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背景及建议

作为在供应链金融高速发展下应运而生的创新融资工具,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尽管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行规模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在不扩大财务杠杆的前提下为大中型高资信企业、互联网平台、贸易融资公司等多类型核心企业提供了资金盘活渠道,由此形成对处于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2019年,在我国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的背景下,首创集团探索发行了首单绿色供应链金融ABS,绿色属性与供应链金融ABS结合的产品创新方式有望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为各类绿色核心企业提供新型融资路径。


一、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发展背景


供应链金融通常服务于供应链中议价能力弱、难以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通过将保理债权、应收账款等基于真实交易的基础资产进行打包,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了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伴随着宏观政策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绿色供应链金融ABS有望在此趋势下取得进一步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基于真实交易,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外部融资难等问题


2020年9月,人民银行、工信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及发展方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意见》,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供应链金融适用于产业链中某一环节相对强势而其上下游较弱势的产业,其中较为强势的一方被称为“核心企业”。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本实力弱、抵押物不足,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支持。但此类中小企业可能拥有一部分很好的业务,例如与某大型企业(核心企业)的长期稳定供货关系。由于供货业务风险相对较小,金融机构可基于该供应链开展融资业务,以解决中小企业主体由于资信不足难以获得低成本融资支持的问题。


因此,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为上下游企业(中小企业居多)与核心企业(高评级、大中型企业居多)之间真实的业务往来,要求供应链管理者对融资企业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有统一性把握。以银行供应链金融为例,其授信对象仅针对核心企业,由核心企业再基于实体交易对上下游企业授信,资金风险敞口由银行端下移至核心企业。作为风险承担主体,核心企业也将获得相应风险溢价收益。


(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ABS占比最高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是以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交易为基础,以核心企业信用为中心,以未来的现金流收益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证监会主管企业ABS及交易商协会主管ABN两类。其中,融资方一般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方一般为商业银行,由核心企业提供信用保障。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近年来保持高速发展。2015年至2018年,仅证监会主管企业供应链金融ABS的发行单数就由16单增加至233单,发行规模由114.41亿元增加至1660.71亿元,占企业ABS总规模的比重由5.60%上升至32.55%。2019年,供应链金融ABS、ABN共发行443单,募集资金总规模达2703亿元;2020年上半年,发行规模进一步提升,已发行290单、1561亿元,同比呈现增长态势,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


从基础资产类型来看,应收账款、应收债券为发行规模最大的基础资产类型。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发行的4263.9亿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中,基础资产85%为企业应收账款,近10%为保理债权。供应商应收账款可直接打包作为基础资产;或通过保理形式实现,再将保理债权打包为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案例分析


从现有实践来看,以大中型、高评级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应收账款ABS、ABN是供应链金融实现证券化的主要路径之一,其基础资产一般是核心企业供应商的账款债权,核心企业作为主要债务人的定位较为明确。2019年6月,以首创股份作为核心企业的“中国中投证券-国富保理-首创股份1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作为我国首单也是目前唯一一单绿色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该项目计划规模为5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期数不超过24期,2019年6月发行首期规模为0.96亿元。首创股份(600008.SH)成立于1999年,属国有控股环保旗舰企业,主营业务覆盖城镇水务、人居环境改善、水环境综合治理、绿色资源开发与能源管理等多个领域,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水务环境运营企业。


(一)基本信息


本次发行分为两档,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9500万元,债项评级AAA,预计到期日为2020年6月3日,票面利率为3.59%,在兑付日支付预期收益,一次性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共计100万元,预计到期日为2020年6月3日。本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本信息见下表。


表 1  首创股份1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IIGF观点 | 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背景及建议(图1)

资料来源:《首创股份关于中国中投证券-国富保理-首创股份1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该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为深圳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SPV管理人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核心企业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旗下国有控股环保旗舰企业,是我国综合环境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战略合作方以及托管银行,工商银行将协助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供应链上下游资金融通,加速供应链中企业销售回款,将绿色理念融入供应链金融的同时,有效助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致力于追求效益与环境相平衡的供应链管理方式。


该项目募集资金中大部分用于购买建设绿色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涉及到的绿色项目包含建设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和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其中,仁寿项目为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PPP项目,被评为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项目和第四批次国家示范项目。临澧项目同样纳入了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为第三批次国家示范项目和第三批次省级示范项目。


(二) 产品设计


本项目采用单SPV(特殊目的载体)结构,以首创股份上游供应商拥有的对首创股份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首创股份通过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对其作为债务人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债权进行付款确认,确认负有到期偿付应收账款的义务。通过发行本期资产证券化产品,既可以为首创股份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同时能够使首创股份实现更为灵活的应付账款账期管理,具体交易结构见下图。

IIGF观点 | 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背景及建议(图2)

图 1 首创股份1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图

资料来源:《中国中投证券-国富保理-首创股份1-24期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专项计划说明书》


本专项计划采用优先级/次优级结构化安排的内部增信方式,具体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按《计划说明书》中约定的分配顺序分配专项计划利益,每当分配利益时,只有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预期分配得到满足后,计划管理人方可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者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如有尚未清偿的本金,将会得到优先清偿,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清偿完毕。在优先级/次优级结构化安排的内部增信方式下,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比例越高,对优先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保障将越大。


综上,在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证券规模持续增长的趋势下,绿色属性与供应链金融的结合可进一步开拓绿色产业的核心企业融资渠道,为相关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从现行绿色ABS、ABN适用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来看,大型高能效设施建设企业、清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等,探索发行以绿色产业供货关系形成的应收账款或保理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前景可期。


三、展望及建议


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序列,延长绿色产业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企业短期现金流压力,在不扩大财务杠杆的前提下优化核心企业负债结构,应当在供应链绿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推动部门协同,支持绿色制造企业通过绿色金融产品满足融资需求。产业链绿色化有助于绿色供应链及其相关金融产品的发展,早在2016年9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为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提升工程指明方向。2018年4月,商务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通过城市试点和企业试点等多种方式,发展全过程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在此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鼓励开展绿色制造、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与现行绿色金融标准之间的衔接,扩大绿色金融供应链产品总体供给。


第二,通过政策引导,完善针对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能涉及核心企业、保理公司、SPV及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等多个机构,产品设计较为复杂。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专门激励政策,针对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产品创新给与一次性奖励、发行费用补贴、贴息等财政政策支持,减轻发行人负担,鼓励产品创新。


第三,加强市场宣介及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发行绿色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从基础资产类型来看,绿色资产证券化具备与工业节能及部分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供应链相结合的优势,建议通过培训、宣介等方式,传播推广绿色供应链与绿色金融领域结合方式,进一步提升绿色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能动性,拓宽其基础资产来源渠道,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我国供应链绿色化发展的资源配置调节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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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继强,程昱.【中金固收·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及其证券化[R].2018-04-19


作者:

叶裕洋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云祉婷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研究指导:

史英哲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

崔  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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