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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省际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情况



2019年9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了《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本栏目连载该报告的重点内容,以供各界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在地方发展的最新进展。本文是连载第九篇,主要对各地绿色金融协会设立、培训活动举办、专门研究机构创建及绿色金融人才保障措施进行介绍,以直观体现各地绿色金融发展能力建设情况。




一、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官方专业协会建设情况











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主要构成机构为参与绿色金融政策实施的当地金融机构、科研组织等,旨在促进当地绿色金融在学术领域、市场领域的交流,最大程度上激发各地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首先,地方绿色金融官方专业协会可以作为联系金融机构、企业和政策制定部门的桥梁纽带,因地制宜推动地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其次,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再次,可以加强地方绿色金融业务交流,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表1 各省(区)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官方专业协会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省际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情况(图1)


从省级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建立的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6月,已经建立地方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省(区)共13个,其中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山东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为2019评价周期新增。绿色金改创新试验区所在的五省(区)基本都建立了地方绿色金融专委会。另外,部分地区的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为绿色信贷相关的专业委员会,如福建、青海等,可以看出,目前绿色信贷在地方实际推行绿色金融的过程中仍占据主要地位。


表2 各省(区)所辖地级市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官方专业协会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省际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情况(图2)


从市级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建立的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6月,仅有广东、江苏、浙江三省已有市(新区)级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官方或半官方专业协会。其中浙江省湖州市和衢州市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专属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利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高绿色金融实施效果。


二、培训活动的举办











绿色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已经执行的绿色金融政策的实践将成为今后绿色金融发展的宝贵经验,因此,如何在短时间内有效摸索出适合我国不同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方法显得十分必要。绿色金融培训活动的举办,可以快速提高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和知识储备,利于缩短摸索出成熟绿色金融实践经验的时间,促使绿色金融早日普及。


表3 各省(区)绿色金融培训活动概况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省际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情况(图3)


2019评价周期,共有11个省份举办了绿色金融培训活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于人员能力的提高更加迫切,培训活动更加积极;经济发达地区金融机构较多,举办的培训活动也较多,如上海、江苏等。从参与人员上看,多数培训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讲师多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较成熟的金融机构工作者。从培训活动的内容来看,以绿色金融业务培训为主,创新发展类培训在增加,也可以间接反映出各省的绿色金融工作水平。


三、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的设立











绿色金融研究机构作为独立、专业、开放的现代化智库,能够提供一流的科研成果,开展高层次、有实效的研讨活动,加强绿色金融科研人才的培养,有效提高各省绿色金融学术研究水平。此外,绿色金融研究机构还可利用专业的学术研究资源,为各地方的绿色金融发展献计献策、提供科研支持、推动标准建设和成果转换,为绿色金改区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最终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


表4 各省(区)绿色金融研究机构概况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省际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情况(图4)


截至2019年6月,我国绿色金融科研机构共17个,分布在北京、甘肃、海南、河北、湖南、江苏、上海、天津和浙江9个省份。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的建立以高校科研成果转换为主,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除此之外,绿色金融科研机构的支持还来自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更加科学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四、绿色金融人才保障措施











人才建设是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绿色金融的发展在我国尚处于初期,而绿色金融涉及金融、环保等多方面,高端复合型人才紧缺。然而,人才是工作的基础,绿色金融人才保障措施的出台,对当地绿色金融工作的保障进行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通过积极与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加强绿色金融人才联合培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鼓励金融和科研机构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工作,都能有效增大地区的绿色金融人才储备。


各省(区)绿色金融综合指导文件中对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均有所涉及,绿色金改试验区所在省份的人才保障措施以经济激励为主。如2017年7月,广东出台的绿色金融试验区细则中提出,要构建“1+4”配套政策体系,重奖绿色发展人才。对重点绿色企业的绿色发展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其首次在试验区购买自住房屋(限一套)的,每人最高补贴300万元。2018年7月,《贵安新区关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分别从机构落户奖励、绿色金融人才奖励、绿色产业发展奖励、绿色上市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扶持奖励措施和标准。2018年9月,浙江省湖州市发布的《湖州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若干意见操作办法(试行)》中,第十三条明确了绿色金融高端人才的奖励政策。


作者:

马庆华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研究指导: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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