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18〕0009号),要求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8月14日和9月19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罚告字〔2018〕8012号)、(秦环罚告字〔2018〕0014号),对企业分别处罚款20万元、40万元。期间区环境保护局多次采样监测,实时监控该厂外排水质;8月11日-8月17日,会同专家开展为期一周的现场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
企业采取了如下措施:1.2018年7月1日开始投加水处理生物制剂;2.对MSBR池投加活性污泥,7、8月份共计投加活性污泥约700吨,有效降低出水COD和总磷;3.对MSBR池投加乙酸钠药剂,提高进水碳源增加污泥活性; 4.2018年8月8日至8月20日维修MSBR池北池空气堰,9月12日至16日维修MSBR池南池空气堰,以降低出水SS和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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