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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配额(Emission Allowance—EA)

碳排放配额(Emission Allowance—EA)


  在中国现行的碳交易监管规定的语境中,所谓“碳排放权”即指分配给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碳排放配额)。


  目前中国的“碳排放配额”,既包括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全国碳排放配额(CEA)(目前主要针对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也包括纳入试点省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本地碳排放配额,如上海市碳排放配额(SHEA)、湖北省碳排放配额(HBEA)、广东省碳排放配额(GDEA)等。


  全国碳排放配额是在国家生态环境部每年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及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由各省生态环境部门额定分配,并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登记机构已落地湖北武汉)开户登记;地方碳排放配额由试点地区主管部门分配,并在相应地区的碳配额登记系统登记,如广东碳排放配额(GDEA)在“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登记,上海碳排放配额(SHEA)在“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登记等。目前,碳排放配额以免费分配为主,同时部分试点地区已引入有偿分配机制,例如重庆市已开展碳排放配额竞价和有偿发放。


  碳排放配额是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础:若企业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少于被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剩余的碳排放配额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若企业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多于被分配的碳排放配额,短缺的配额则必须从碳交易市场购买,因此碳排放配额作为商品在企业之间流通,通过市场化手段完成碳排放配额的合理分配。(作者为缪剑文、杭艺文、余童璐,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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