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碳市场碳价仅反映企业在短期内对配额的需求,并未反映碳市场的长期供需关系,碳价信号尚不能真正发挥对节能减排和低碳投资的引导作用。
一是控排企 业的交易特征导致由供需决定的碳价无法反映出真正的减排成本。当前我国的碳市 场还是以强制性参与为主,市场交易以政府为主导,由于控排企业以履约为主要目 的参与碳市场,因此会出现以履约期碳成交量起伏较大,非履约期碳成交量均偏小 的潮汐现象。市场调节作用较弱,无法形成真正的市场价格,控排企业也就无法了 解碳配额的真正价值,导致交易意愿不强,市场流动性不足,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二是配额总量设定未能体现配额的稀缺性,导致碳价偏低。如果碳排放配额总量的 设定较为宽松,并且履约主体通过初始分配取得的碳排放配额数量超过了其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需求,则会造成配额过度分配,进而导致配额价格低迷甚至零交易。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 (RGGI) 在碳市场初建阶段曾因 为配额过度分配导致配额价格几乎跌至零。从配额总量设置来看,我国的碳配额总量设置较为宽松,企业不需要通过“配额交易”等二级市场行为来完成履约,因此 也无法激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三是碳价的差异性使得跨区域交易存在困难。 从国内市场来看,试点碳市场的碳价存在一定差异,如北京碳市场碳价最高,而其 他试点市场碳价过低,均未能真实地反映控排单位减排的成本与收益;从国际市场 来看,以 2021 年 6月全国碳市场开市价格 48 元/吨来计算,未达到欧盟碳价格 的一半,相比国际市场碳价,中国碳价运行处于低位。从国际碳市场发展经验来看, 国家和地区间碳市场的衔接,可以在更广范围及经济领域内有效发现统一碳价,提 高减排效率,降低减排成本。 碳市场融合不仅要统一全国碳市场,更需要融入国际 碳市场,在此情况下,碳价的差异将会对碳市场融合形成一定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