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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准入:参与主体以履约为驱动

履约机制是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关键环节,是控排企业在碳配额总量要求下履行减 排责任的重要体现,我国试点和全国碳市场履约率均较高,但也反映出我国碳市场的 主要运行是以履约为目的,市场化运行通道尚未畅通。

一方面,碳市场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交易缺乏流动性,市场参与主体存在明 显的以履约为驱动的特征。从履约率来看,我国试点碳市场履约成效良好,上海、北 京、广东、天津、湖北等碳市场多个年度均实现 100%履约,福建碳市场 2017 年度 履约率达 100%,深圳碳市场履约率均在 99%以上。重庆碳市场履约信息披露程度不高,履约率暂未获知。与此同时,从全国碳市场运行表现来看,首个履约期履约率 为 99.5%,大部分企业均能按时履约。


碳市场准入:参与主体以履约为驱动(图1)


从履约期来看,试点碳市场履约日集中在 6 月份,因此交易多集中在履约期附 近,反映出试点碳市场存在明显的履约驱动现象,出现碳交易潮汐现象。以 2018 年 数据为例,碳交易试点在 5-7 月(即履约期附近月)的碳市场交易量均占全年交易量 的 40%以上。其中,除湖北和广东外,其他省市 5-7 月的交易量占比均超过 60%。 以履约为驱动的特征表现出我国碳市场活跃度不足的现状,控排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 主要以完成履约为目的,这也导致了试点碳市场普遍存在履约推迟的现象。例如, 2016 和 2017 年北京碳市场分别有 85 家和 22 家控排企业未在履约日前完成履约, 北京市发改委不得不发布责令限期完成履约的通知。随着试点市场的不断发展,履约 驱动现象有所缓解,近年来交易集中度有所降低,显示出控排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的 自主性逐渐提高。


碳市场准入:参与主体以履约为驱动(图2)


另一方面,碳市场的活跃度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准入机制存在问题,覆盖行 业和参与的市场主体较为单一。从覆盖行业来看,试点碳市场主要以工业为主,全国 碳市场初期仅纳入电力行业,尚有占全国碳排放 60%的其他行业、企业暂未纳入全 国碳市场统一管理。在此情况下,为了活跃碳市场,不得不降低入场门槛。对于部分 企业来说,减排的边际成本过高导致其没有主动参与碳市场的意愿,因此参与碳市场的主要目的是完成履约;从参与主体来看,试点碳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被 允许参与碳交易,但全国碳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控排履约企业,碳交易尚未对碳交易 公司、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开放。随着国家加大对金融系统支持绿色低 碳发展的力度,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纷纷布局绿色金融领域。但当前中 国碳金融市场参与度还远远不够,专业化投资群体不发达,碳金融发展缺乏专业或长 期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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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标签: 碳市场的活跃度 碳排放履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