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规则修订说明
(一)全文中对于碳交易主管部门的表述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为“国家生态环境部”。
修订说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对规则中碳交易主管部门表述作出适应性调整。
(二)修订第二十一条,将原条款中“交易双方”修订为“非个人类交易参与人”。
修订说明:明确协议转让适用的交易参与人类别,严控个人投资者交易风险。
(三)修订第二十八条,对原条款中收盘价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变更为“广碳所当日开盘价为挂牌点选交易方式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每日开盘后9:30:00-9:31:59内的挂牌点选成交不计入当日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小于100吨(含)时,收盘价以当日开盘价为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大于100吨时,收盘价为挂牌点选当日9:32:00后(含)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修订说明:通过修改收盘价算法,防止交易参与人在开盘阶段,利用市场挂单较少的时机,进行对倒交易操控配额价格。
二、广东省碳排放配额交易规则修订说明
(一)全文中对于碳交易主管部门的表述由“省发展改革委”修订为“省生态环境厅”。
修订说明: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进展,对规则中碳交易主管部门表述作出适应性调整。
(二)修订第二十一条,将原条款中“交易双方”修订为“非个人类交易参与人”。
修订说明:明确协议转让适用的交易参与人类别,严控个人投资者交易风险。
(三)修订第二十九条,对原条款中收盘价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变更为“广碳所当日开盘价为挂牌点选交易方式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每日开盘后9:30:00-9:31:59内的挂牌点选成交不计入当日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小于100吨(含)时,收盘价以当日开盘价为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大于100吨时,收盘价为挂牌点选当日9:32:00后(含)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修订说明:通过修改收盘价算法,防止交易参与人在开盘阶段,利用市场挂单较少的时机,进行对倒交易操控配额价格。
三、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交易规则修订说明
(一)全文中对于碳交易主管部门的表述由“省发展改革委”修订为“省生态环境厅”。
修订说明: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进展,对规则中碳交易主管部门表述作出适应性调整。
(二)修订第二十一条,将原条款中“交易双方”修订为“非个人类交易参与人”。
修订说明:明确协议转让适用的交易参与人类别,严控个人投资者交易风险。
(三)修订第二十八条,对原条款中收盘价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变更为“广碳所当日开盘价为挂牌点选交易方式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每日开盘后9:30:00-9:31:59内的挂牌点选成交不计入当日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小于100吨(含)时,收盘价以当日开盘价为收盘价;当日9:32:00后(含)的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大于100吨时,收盘价为挂牌点选当日9:32:00后(含)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修订说明:通过修改收盘价算法,防止交易参与人在开盘阶段,利用市场挂单较少的时机,进行对倒交易操控配额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