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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中和需坚守能源安全底线

我国碳中和需坚守能源安全底线


我国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风险,是报告的另一关注重点。报告指出,2020年至2021年,我国金融机构第一次感受到环境风险的压力。国内严格的碳减排政策和欧盟碳排放调节机制等,都影响和改变着银行已贷客户的市场扩张能力和项目净收益,从而转化为银行的信贷风险。生物多样性的大量丧失,全球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关注,给银行贷款中涉及生物多样性风险的项目带来风险,从而影响其还款能力。气候转型危机和生物多样性危机的互相影响,在后疫情时代形成复杂复合的环境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影响金融稳定。


因此,在2020年之前,我国绿色金融集中于环境机遇管理,聚焦如何运用金融工具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但从2020年开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走向了围绕碳中和开展的环境风险和环境机遇的双向管理,从而加深了与国际绿色金融一致性和融合性。


发展中的绿色保险也呈现出与其他绿色金融政策和工具互相配合的特征。2020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保险产品要突破已有的环责险、巨灾险的要求,服务于碳中和的气候保险产品创新日益多样化需求,体现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相配合的特征,推动为支持碳汇贷、碳中和债券发行的各种碳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国家开发银行原首席经济学家刘勇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离不开本国实际情况,即总体排放量大、人均排放量低、人均GDP尚未达到高收入国家门槛,等等。同时,不论是推进碳中和还是能源转型,能源安全和能源自主是底线,“要把能源安全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刘勇进一步指出,中国碳市场的发展,要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碳交易所的金融属性,慢慢减少行政手段对碳配额的干预。综合考虑2021年下半年欧洲能源危机、中国少数地区出现的拉闸限电情况和俄乌冲突等国内外背景,刘勇强调要重视“开发性金融”理念——绿色发展不仅需要资金支持,更主要的是要从金融产品设计中探索出实现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这也是报告中所强调的——碳中和的实质,是从根本上颠覆性再造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模式。碳中和的绿色金融矩阵,正在引导我国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发展,并由此逐渐形成绿色发展路径依赖。


这份报告是在“碳中和2060与绿色金融论坛(2022年夏季)”上发布的。该论坛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指导,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承办。(中青报· 马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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