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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家企业未完成全国碳市场履约(内附名单)

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时间完成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的限期改正和处理工作。《通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立案处罚;4月29日前通过所属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罚情况汇总表。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5月5日,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披露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碳配额清缴情况,多数省份按照要求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吉林、山西、新疆、江苏、青海等省份虽然未在官网公示相关内容,但已有媒体对其履约情况进行报道。北京、天津、西藏履约情况暂未公开。

 

已公开数据显示,多数重点排放企业按时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其中,上海、海南、甘肃、湖北、广东等省份,共计10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按时完成100%履约。吉林省共有4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履约范围,履约完成率为99.83%,42家已全部完成履约,另3家已将发放免费配额全部清缴。云南省共有19家发电行业重点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按照配额履约量来统计,履约完成率为99.95%。此外,还有超过百家企业未完成全国碳市场履约,内蒙古、山东、河南、黑龙江均有超过10家企业未完成履约。

 

对于未按时履约的企业,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对其作出处罚。其中,安徽69家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中,有1家未完成履约,被处罚人民币2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6家企业近日被处以总计16.8万元的罚款;山西共有8家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均已受到相关处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披露,已对10家未履约企业处以23万余元的罚款;内蒙古自治区有17家重点排放未按时履约被处罚。此外,还有一些未履约企业因为疫情、重组、查封、涉法涉诉、关停注销等原因暂未受到处罚。

 

未按时履约企业名单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1)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2)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3)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4)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5)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6)

截止时间已到,哪些企业未按时履约?(内附名单)(图7)

数据来源:各省厅公示情况以及媒体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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