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试验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并弥补设计缺陷、积累总量交易机制经验。针对排放交易体系试验阶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欧盟对其进行了改进,使其更加完善。这些缺陷及其改进措施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排放权发放超过实际排放量问题。例如,在2005 年,所发放的排放权超过实际排放量4%,没有一个产业的排放权处于短缺状态,钢铁、造纸、陶瓷和厨具部门的排放权发放量甚至超过实际排放量的20%。排放权总量过多,导致排放权价格下降,环境约束软化,企业失去了减排的积极性。针对这个问题,欧盟在排放体系实施的第二阶段,下调了年排放权总量。调整后的年排放权平均比2005年低6%。
二是排放权免费分配问题。第一阶段排放权是免费发放给企业的,并且电力行业发放过多,结果电力行业并没有用排放权抵免实际排放量,而是把排放权放到市场上出售,获取暴利。在第二阶段,政府提高了许可权拍卖的比例,并降低了电力部门的发放上限,迫使电力企业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
三是微观数据的缺失问题。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试运行时,企业层次上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数据是不存在的,排放权只能根据估计发放给企业,由此产生排放权发放过多、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诸多问题。但欧盟利用三年试验期,不断地收集、修正企业层次上的碳排放数据,现已建立起庞大的支持欧盟决策的关于企业碳排放的数据库。